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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公示

内江瑞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一季度信息公示

内江瑞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
2025一季度排污信息公开

 

 

一、排污单位基础信息

单位名称:内江瑞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
工商营业执照号码:91511024337777034C

法定代表人:杨长勇

生产地址:内江市威远县连界镇先锋村11

联系方式:0832-8837289

生产经营主要内容及规模:钻井油基岩屑资源化利用能力23.72万吨/年;钻井水基岩屑资源化利用能力30万吨/年。

二、排污信息

主要污染物:SO2CONOX、烟尘、HCLHF、二噁英

排放方式:有组织排放

排放口:10

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-2020、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GB16297-1996、《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》DB51/2377-2017

允许排放浓度:SO2100mg/m3CO≦100mg/m3NOX300mg/m3、烟尘30mg/m3HCL≦60mg/m3、二噁英≦0.5ng/Nm3

核定排放总量:SO240.32/年,烟尘12.51/年,NOX69.91/

20251-3实际排放情况:二氧化硫:0.35233、烟尘0.00845氮氧化物:2.40004,污染物排放浓度未超标,污染物排放量未超总量。

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

一期烟气治理设施含SNCR炉内脱硝系统、旋风除尘器、急冷脱酸塔、活性炭及消石灰喷射系统、布袋除尘器、碱液喷淋塔、湿式静电除尘器,2025年一季度油基一期未生产,烟气设施未运行。

二期烟气治理设施含SNCR炉内脱硝系统、余热利用系统、急冷脱酸塔、活性炭及消石灰喷射系统、布袋除尘器、碱液喷淋塔、湿式静电除尘器,2025年一季度正常运行且运行良好。

三期烟气治理设施含碱液喷淋及活性炭吸附,20216月建成,2025年一季度正常运行且运行良好。

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

《钻井油基岩屑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由四川省环保厅委托内江市环保局审批,2016425日批复,文号:内市环审批(201617号;

《钻井油基岩屑及含油污泥资源化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由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审批,20181130日批复,文号:川环审批(2018152号;

《钻井水基岩屑资源化利用技术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由内江市威远生态环境局审批,201989日批复,文号:环审批(201970号;

《含油污泥资源化利用技改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由内江市生态环境局审批,2021528日批复,文号:环审批(2021)号;

6号贮存库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》内江市威远生态环境局审批,2021129日批复,文号:环审批(201970号;

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2819核发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》,核定经营期限:202083日至202582日,核定经营范围:HW08071-002-08072-001-08废物,核定经营能23.72万吨/年。

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;

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版》于2024528日经内江市威远生态环境局备案,备案号:511024-2024-021-M20245月开展了环境事故应急演练。

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情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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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一般固体废物产生处置情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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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

按计划组织本年度将开展安全、环保法律法规学习,观看警示教育片、环境违法案例学习、有限空间作业培训等。

 

内江瑞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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